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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30 11:08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4-03
一、单位简介
赣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之美誉的赣州市。学校聚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构建了以工为主,多学科相支撑、协调发展、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30余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9300余人。
办学二十年来,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应用型本科大学。(详细信息见学校主页http://www.gnust.edu.cn/)。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1、专职辅导员(F01、F02、F03、F04、F05):以编制备案制招聘13名
岗位一览表
2、教学骨干(G01-G07):以事业编制招聘10名
岗位一览表
3、专任教师(S01、ZO1-Z19):以编制备案制招聘32名,仅限应届毕业生
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1.2023应届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本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或取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申报专任教师岗的,本硕专业应一致或相近;或以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视同)发表中文核心期刊、SCI、EI、SSCI、CSSCI、CSCD等相关级别的本专业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岗位需求条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注: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5日(含当日),28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25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5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5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5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附件2)为准,考生需严格对应查询。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所学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方向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本人研究生论文或参与的研究项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取得国外学历的,另需提供所修课程成绩单。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团组织学生副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校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支委。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名、注明任职时间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材料可参照《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附件3)
3.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需经办人签字),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证明材料可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模板)》(附件4)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6.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5日—4月3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
(1)下载并如实填写《赣南科技学院2023年各类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者将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后,按“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例如:Z01-张三-xxxxxxxxxxx),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聘指定邮箱。rs@gnust.edu.cn应提交材料包括:《报名表》(含Word版和打印签名扫描版)、身份证复印件、本硕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硕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校验证报告等)、特定岗位的其他相关证明(如:党员证明、留学期间成绩单、工作证明、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论文等研究成果等)。
(3)在线填写《赣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师资招聘报名信息统计表》,登记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以便与邮件材料核对。https://docs.qq.com/form/page/DRWFVcldwZHVyd216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一般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比例超过1:6的,则需增加笔试环节。
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学校将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并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六、考核
1.专职辅导员岗
(1)笔试(满分100分):
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教师基本素质、综合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等。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分数,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1:3的岗位,高于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满分10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面试设70分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方可入闱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40%)+面试(60%)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各环节考试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环节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专任教师岗(含教学骨干及其他专任教师)
(1)笔试(满分100分):
通过报名的人数超过1:6且不需进行实操测试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分专业闭卷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未达1:6且不需实操测试的岗位不设笔试环节,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实操测试(满分100分):Z06/Z07/Z13/Z14/Z15/Z19等6个岗位设实操测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试者本专业技能的实践水平。实操测试设置60分合格线,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面试两个环节。试讲:主要考察专任教师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素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专业面试: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学科及岗位设置问答题,考察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本专业教学及人才培养的看法见解等。面试设70分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方可入闱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环节。
(4)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设置笔试或实操环节的岗位采取“笔试/实操(20%)+试讲(20%)+专业面试(60%)”方式确定综合成绩。没有笔试或实操环节的岗位采取“试讲(40%)+专业面试(60%)”方式确定综合成绩。考生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在70分及以上方可按1:1比例入闱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环节。综合成绩并列者,根据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考察由赣南科技学院纪委综合办公室和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一个岗位只进行一次递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与待遇
1.聘用
(1)对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招聘结果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辅导员岗聘用人员本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具体详见聘用合同。
(4)专任教师岗(不含教学骨干岗)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6年聘用合同,首聘期期满未考上国内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者,需低聘或转聘至非专业技术岗。
(5)入闱考生应在正式入职前三天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递到赣南科技学院,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弄虚作假,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待遇
(1)按照招聘岗位对应的事业编/编制备案制聘用;
(2)参照事业编人员标准执行薪酬福利待遇、依规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并缴纳职业年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向学校提供准确的联系邮箱及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gnust.edu.cn/)。
3.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工作监督
学校各类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监督电话:0797-8312681.
十一、联系方式
本方案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老师,龚老师0797-8312630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赣南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主教学楼922)。
附件1:赣南科技学院2023年各类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62.00 KB)
附件3: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docx (13.59 KB)
附件4: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模板).docx (13.73 KB)
组织人事部
2023年3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nust.edu.cn/info/1106/443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