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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1 16:5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12-25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集聚各方优秀人才投身永丰社会事业建设,经研究同意,永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及专业分类
1.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永丰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职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2019年1月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报名工作按月开展,每月25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无人报考的岗位,下月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达到开考要求的,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至2022年12月25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的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按“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打包发至42047589@qq.com。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永丰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表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永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教师岗位采取无生试讲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的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面试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五、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按照永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要求后,方可参加笔试)。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六、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永丰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暨实施“永丰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永发[2019]2号)享受人才待遇。
七、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6-2511709
监督电话:0796-251134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