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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3 16:5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2-13       报名截止:2022-12-21
因工作需要,安福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勤务岗工作人员6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满18周岁(2004年12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在读,必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毕业证);
6.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
7.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被省、市、县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相关专业特长或特殊技能者(需有相关资质证书或获奖证书)。
三、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福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40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含二维码);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专业特长或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资质证书或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打印《安福县公安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资格。
(五)体能测试
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体能测试。入闱体能测试试人员名单在安福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主要测试100米跑、1000米(男)跑两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两项成绩总和低于60分者,取消资格。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计算。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安福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上岗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聘用期间,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400元(含社保、医保、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社保、医保、工伤、失业保险。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96-7623017(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举报电话:0796-7623083(县公安局督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