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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4 20:25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0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充实食品安全快检检测人员力量,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快检检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招聘岗位 |
所需专业及 岗位要求 |
招聘 人数 |
备注 |
1001 |
食品安全快检 检测员 |
专业不限 男性 |
1 |
如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试人数(实际报名人数≥2人)。 |
1002 |
食品安全快检 检测员 |
专业不限 女性 |
1 |
如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试人数(实际报名人数≥2人)。 |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高,能熟练操作电脑,责任心强,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志,热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3、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生活习惯良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4.道德败坏,有弄虚作假行为等违法记录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址: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人:刘伟丹联系电话:0796-5715392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书(含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退伍军人优待证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4、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登记报名,免收报名费用。
(三)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文字表达能力、法律常识等综合素质,50%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按录取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若考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照录取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50%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项目。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加2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质量检测技术、卫生监督、公共卫生管理、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文秘、法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等相关专业证书的加1分;具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以上项均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加分,可累计加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加分项目得分,为个人总成绩。
(四)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
(五)体检
考察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六)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用工合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万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合同书》进行聘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月薪2000元。
2、试用期过后,聘用人员月收入为2600元左右,另按规定缴纳单位部分社保金,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其他
1、实行诚信考试。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796-5715392
3、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入职等相关环节的,视为自行弃权。
4、未尽事宜由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检检测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快检检测员报名表.docx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wanan.gov.cn/news-show-44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