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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6 14:1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1-22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修水县县城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乡镇(不含义宁镇、下同)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名额
8名。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1.年龄45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医师类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满8年(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护理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满6年(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3.医师类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资格,护理人员须取得护师及以上卫生资格;
4.卫生资格与注册执业类别须相一致(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
5.遵纪守法,业务精湛,医德医风良好,现实表现优秀;
6.2016年度--2020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选调岗位条件及人数如下:
8.入闱选调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暂时只能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如5-7级则低聘8级或8-10级则低聘到11级),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15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修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707),咨询电话:7808691.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认定学历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报名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三)资格审查
2021年11月23日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所报考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组织考察
1.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或按《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1〕67号)确定拟考察人选。
2.单所卫生院选调总人数不超过1人,渣津镇中心卫生院选调总数不超过2人(限1名医师和1名护师)。超过选调人数限额及考试成绩并列的按《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1〕67号)启动考核程序,按考核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
3.单所卫生院笔试入闱1人后,渣津镇中心卫生院笔试入闱2人后(1医师1护师),因考核、考生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不能入选所出现的某专业岗位入闱缺额,不再进行递补,在下一年度适当增加选调计划数。
4.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在下一年度适当增加选调计划数。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专业岗位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回原单位工作,出现的缺额专业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