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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水利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批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5 16:5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05       报名截止:2021-08-06

  一、单位简介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详细情况见学院网站:http://www.jxslsd.com/。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教师一

4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81502)、水工结构工程(081503)、水利水电工程(081504)、水利工程(08521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师二

1

水利工程(085214)、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要求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08110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师三

7

土木工程专业(0814)、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1201)、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085213)、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081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师四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0812)、软件工程专业(0835)、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1201)、教育技术学(04011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080901)、软件工程专业(080902)、教育技术学专业(04010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师五

1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1202)、农林经济管理(1203)、公共管理(120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要求为电子商务专业(12080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备注:1.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6日下午16时。

  2.有意应聘者将相关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xslsdrs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所应聘岗位,如“应聘教师一+姓名+编制招聘网”。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①本人填写的《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具体见附件;②个人简历;③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身份证、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证明;④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上述报名要求限报一次,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别的岗位(如有多次报名的只认可第一次报名),请慎重考虑。

  5.联系方式:高老师0791-83847860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院将对应聘者资格(网站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2021年8月11日下午16:00前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小于等于6:1比例,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超过6:1比例,则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网站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与报名时一致),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通过学院官网发布通知,不再电话逐一通知,敬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

  1.考核采取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均为百分制。

  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超过6:1比例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如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试讲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主要考核行政职业能力,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有关重要文件等;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授课能力水平;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考生试讲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面试。

  所有岗位,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考生总成绩须达75分,否则不予聘用。

  4.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若总成绩同分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为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但总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人选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年限内不允许申请转岗。

  (三)试用期间因本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上班等情况,不予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岗位需要、不服从组织安排等人员予以解除聘用。

  (四)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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