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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5 12:0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4-29
结合目前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审查调查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专职留置看护队员增补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序号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描述 |
1 |
101 |
男看护队员 |
86 |
主要负责留置对象的看护工作,执勤期间实行半封闭式管理,有昼夜执勤岗哨。 |
2 |
201 |
女看护队员 |
34 |
|
合计 |
120 |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江西省户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5.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8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9日之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4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7.热爱留置看护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后应当在五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留置看护工作或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4月29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5:00。
2.报名步骤: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网上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选择“2024年市级专职留置看护队员第二次招聘公告”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报名成功人数即为最终报考人数。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4)考生可点击公告右上角“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后台人员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30日14:30-5月5日10:00。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范围主要为:《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政务处分法》《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笔试环节结束后,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达60分的,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选,进入后续环节,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比例不足时则成绩有效者全员进入后续环节。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六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优先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填表时注明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
(四)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者网上打印体能测评准考证。体能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准考证。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1。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试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最终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考场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考生所在面试考场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通过面试环节的考生按照岗位招聘的综合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进入体检。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详见附件2。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成绩相同的,以优先招聘条件、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进行体检。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拟聘用人员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以及具有其他不适合情形的,不得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政治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南昌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由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与应聘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两个月),最低服务年限1年。
2.聘用的留置看护队员日常管理由南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负责。
四、工资待遇
留置看护队员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含薪酬待遇、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服装装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日常办公等经费项目),其中薪酬待遇参照南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员额制辅警薪酬标准制定。
在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规定发放看护工作补贴,并视情安排休息。
五、纪律与监督
1.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设立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2.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岗位空缺补录。本次招聘成绩保留4个月(自综合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其中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补录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0791-83808921
政策咨询电话:0791-88892216
监督举报电话:0791-83885312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13:30至17:00内拨打。
本公告由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昌市2024年市级专职留置看护队员
第二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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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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