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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7 10:22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1-18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经研究决定,2024年鄱阳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捆绑招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专岗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工作,严格选拔聘用程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专岗工作人员37名,具体岗位表详见《鄱阳县2024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鄱阳县生源或我县户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报考时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5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要求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考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县人社局一楼鄱阳县就业之家。
3.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2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4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2张用于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县人社局一楼鄱阳县就业之家领取。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24年1月24日09:00-11:00。
(4)笔试题型: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题型为主、客观题,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服务基础知识、社区(村)工作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写作等。
(5)笔试入闱: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参加面试。
(6)笔试入闱公告:入闱面试名单将在鄱阳县人民政府网、“鄱阳人社”公众号和鄱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网站等平台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应急应变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修正系数=所有考生初始成绩平均值÷同一面试室考生平均分,考生最后面试成绩=考生初始成绩×同一面试室修正系数。如遇末位同分,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4)成绩公布:入闱体检名单将在鄱阳县人民政府网、“鄱阳人社”公众号和鄱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网站等平台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
2.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若总成绩相等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二)考核
1.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鄱阳县人民政府网、“鄱阳人社”公众号和鄱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网站等平台公示。
六、聘用
(一)公示结束后,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如遇同分情况,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选岗)。
(二)基层就业服务专岗工作人员在岗期间,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考核,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七、薪酬待遇
参照同等岗位(鄱阳县文明实践员)薪资标准2520元/月,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八、其他
(一)本方案由鄱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3-6265533。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及指定考试教材。
(三)考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正常使用,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招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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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poyang.gov.cn/poyang/gongshigonggao/202401/9092801f903d4c8787fcd34d2c1cf4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