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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4 09:1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7-09       报名截止:2022-07-20
为解决我市幼儿教师紧缺问题,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贵府办字[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幼儿教师教学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以劳务派遣形式竞聘幼儿教师。为确保幼儿教师竞聘工作公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教体、人社副市长为副组长,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溪市幼儿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此次幼儿教师竞聘工作。
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对幼儿教师竞聘过程及程序的监督,市教体局负责幼儿教师竞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竞聘形式及原则
以劳务派遣形式公开竞聘幼儿教师,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竞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竞聘质量。
三、竞聘名额
城区公办幼儿园以劳务派遣形式公开竞聘幼儿教师20名。
四、竞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2)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历。
五、实施程序
(一)公告、报名
1.公告:将本方案于2022年7月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等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信息。
2.报名时间:7月19日9:00—7月20日17:00.
3.报名地点:贵溪市教体局七楼大会议室。前往现场报名地点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近期返鹰人员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
4.报名材料:①贵溪市以劳务派遣形式竞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与报名表同版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由贵溪市幼儿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在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
(三)竞聘方式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选聘(与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农村教师进城笔试同时进行)。
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选聘人数时,参考人员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2分(含72分)。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范围:专业知识60分,案例分析和教学设计60分,卷面总分120分。
(四)考试成绩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成绩1:1的比例确定人选,若有成绩并列且超出竞聘名额的,取案例分析和教学设计的合计得分高者,若案例分析和教学设计的合计得分仍相同,取教学设计得分高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中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等微信公众平台公示。
(六)考核
贵溪市幼儿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入闱人员进行考核,同时复审其资格条件。凡受到公安机关拘留以上处罚、不符合录取资格以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等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七)选岗
贵溪市幼儿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定岗。因选岗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选岗时间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及“贵溪教育”、“贵溪报”等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八)纪律
幼儿教师竞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过程始终,参加竞聘的幼儿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竞聘教师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六、录用
劳务派遣公司将拟聘人选相关材料、审批表送市教体局相关部门审批。所有审批程序结束后,应聘人员与劳务公司签署派遣协议,之后办理入职手续。
七、保障双方权益
1.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的幼儿教师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劳务合同》进行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试用期为3个月,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原则上每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教体局、用人单位、本人、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同意后,方可重新办理续聘手续。
2.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为每月37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五险”、绩效工资、劳务派遣管理费等)。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发放金额发放给当事人。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的幼儿教师不享受市政府发放的年终绩效奖金。
3.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实行定期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除劳务合同。
4.工作期间违反幼儿园园规园纪,不服从管理,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幼儿教师,用人单位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除劳务合同。
八、监督投诉电话
市教体局:0701—3325468.15717014986
市人社局:0701—3316613
九、本方案由贵溪市幼儿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