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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5 22:2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06       报名截止:2021-05-11
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攻坚计划的意见》(四发〔2016〕2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我区决定面向全国招聘紧缺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按照2021年用编计划,铁西区计划面向全国引进文字综合、计算机技术、建筑规划设计、财务管理等岗位的专业人才,共18人。其中,文字综合岗位12人(不限专业)、计算机技术岗位1人(计算机类专业)、法律服务岗位1人(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专业)、建筑规划设计岗位2人(建筑学专业)、财务管理岗位2人(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25日。
(二)引才条件
本次引才主要引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1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5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铁西区政府一楼商务局会议室(海丰大路2118号)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年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附近期红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并将电子版及照片发送至txrcb@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XX类岗位—姓名”,若报考人员已参加工作,《报名表》另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无效;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5个工作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未通过所报类别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四、防疫相关要求
1.报名考生需通过四平市铁西区疫情指挥部卫生热线(0434-3220074)了解四平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考生应在5月6日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及面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报名点或入考点。
3.面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提供四平市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方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引才考试
本次引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和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xq.siping.gov.cn/)公告。
六、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七、公示
拟引进的硕博人才名单,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
2.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5.每个环节如有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6.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求,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调剂。
九、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签订服务期合同,最低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十、政策咨询
联系单位:四平市铁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434—3271308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本公告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