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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0 15:4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1-25       报名截止:2022-01-27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30名,涉及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2个岗位。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梅河口市户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8日至1994年1月18日期间出生)。报考审批窗口岗位的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实际体重不可超过标准体重25%,矫正视力4.8(含)以上。
4.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免笔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可直接进入面试,总成绩参与排名。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梅河口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
3.“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5日-1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3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纸质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1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④近期小二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及电子版照片(上传至邮箱mhkwjjrsk163.com,JPG格式,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⑤工作经历岗位,需携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发准考证上时间为准。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及格线以上的参考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有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与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为非在编人员,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为3年。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600元/月,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无违法违纪行为,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5-43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