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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6 14:2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06       报名截止:2023-02-28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励干部干事担当,经研究,高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20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参照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岗位简介、岗位要求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时至2023年2月10日16: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考生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邮箱:gxqzzrsj@126.com;咨询电话:0412-5223383;0412-5219961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进行缴费。考务费:100元/人。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扫描后进行排序做成PDF版本,在报名时,按“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原件及纸质版在笔试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三)领取准考证
已报考的人员,请关注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自行领取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考生承诺书》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事宜将在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考试组织部门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两科成绩按50%、50%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考试组织部门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各岗位1:2比例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其余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试组织部门通过考录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由招聘方委托相关医疗机构,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考生,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与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以岗位合同为准,试用期结束,经录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由所在岗位部门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上岗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特别提示
(一)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要按照省、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咨询:(工作日8:30-17: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咨询电话:0412-5223383、0412-521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