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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0 11:5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1-10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结合溪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现状以及用人要求,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溪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溪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聘用期限
招聘护士(核酸采样)4名,消杀人员3名,聘用期限暂定二个月。
三、招聘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
(二)具有本溪市常住户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临床、护理、检验、公卫等);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五)护理人员要求女性(具有护士资格证),消杀人员要求男性;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1.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 受到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理的;
4.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 其他不宜从事防疫相关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本溪市华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银亿商务中心15楼9号)。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电话:18941408868;024-47133899
(三)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溪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本溪市华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时,对不符合聘用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由本溪市华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予以告之原因。
五、面试、体检
报名人员需参加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录用。
六、聘用待遇
(一)所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00元。
(二)所聘用人员将被派遣到溪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相关工作.
七、本简章由本溪市华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溪市华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