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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9 10:3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20年、2021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学历为高中起点统招全日制本科,本科专业与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2、营养科、心理科、感染性疾病科、康复科、放射线科、超声科、心彩超、病理科、检验科、器械科、儿科新生儿、急诊科、输血科、心电图、肌电图、信息科、财务科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与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986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1981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4、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5、岗位的具体条件见“2021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受刑事处罚的;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见“2021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卫健委全程参与指导下进行,招聘公告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考核、体检、考察、聘用公告在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工作由朝阳市中心医院负责。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基本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自行下载《2021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初审需提供的证件
资格初审需报名者到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现场确认,初审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由院校出具相关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检验科、生殖实验室、药材科、静配中心、医务科、病案统计室、职能科室、护理部、器械科、输血科、信息科、财务科除外)及招聘专业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防控要求
现场资格初审时须携带填写好的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见附件3.体温项由医院当天测量填写)。其中,朝阳市内考生14天内无外市旅居史的,须提供辽事通“健康码”及行程卡,并提供48小时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朝阳市外非重点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辽事通“健康码”及行程卡,并提供48小时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朝阳市外重点地区考生(以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为准的),入朝时向朝阳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2807613)报告车次、入朝时间等情况。当天须提供辽事通“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到来朝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报名时提供48小时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现场初审除特殊要求外,必须全程配戴口罩。
经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阶段,进入面试人员不受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限制。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要如实申报有关内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由9-11人组成面试答辩考核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核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招聘计划数额内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形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时防控要求按照面试时防控要求执行,体检设在朝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存在疑义人员,由上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复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开始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递补。
(五)考察(政审):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予聘用。考察开始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在中心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医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依据事实予以缓聘或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凡经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以公告、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体检及其它事项,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21-280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