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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1 09:4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7-25       报名截止:2022-07-2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22]21号)等文件,经凌源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凌源市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市直幼儿园教师2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学科报名,按成绩排名顺序选校。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1、农村初中教师50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7名,英语5名,道德与法治3名,历史5名,地理2名,物理9名,化学8名,生物2名,体育2名,音乐2名。
2、农村小学教师150名。其中,语文24名,数学24名,英语15名,道德与法治14名,科学14名,信息15名,体育15名,音乐15名,美术14名。
3、市直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30名。
招聘单位计划详见《凌源市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市直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户籍要求:不限。
3.年龄要求:考生须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6年7月1日)。
4.学历学位要求: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农村小学和市直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5.专业要求: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初中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科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的考生不限所学专业;报考农村小学英语、信息、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报考市直幼儿园教师岗位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详见《凌源市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市直幼儿园教师专业对照表》(附件2)
6.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应具有与所报考教师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已参加202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且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考生,可提交“中国教师资格网”业务平台中“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页面截图参加报名。2021年或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考生,也可提交成绩单页面截图参加报名。
7、普通话证书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具有所报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凌源市公办在编教师。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凌源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8:30至2022年7月28日17:00.
3、考务费:100元/人,考务费缴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到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根据缴费通知短信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中心】-【我的报名情况】,考生在所报名岗位点击“查看缴费”链接,用支付宝扫码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资格初审最后更新时间为7月29日12时,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7时,考务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7月28日17时前登录https://lyjszp.zhaopin.com/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应的材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依据公告公布的岗位填报意向,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不受招聘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5、考生须上传下列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或“认定通过”截图或受疫情影响成绩单)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师范类专业证明
报考初中各学科考生,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如果毕业证未注明“师范”字样,须上传印有“师范”字样的《报到证》;如果《报到证》上仍未注明“师范”字样,须由考生毕业所在高校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的该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报考小学各学科考生无需上传此项材料。
(6)考生照片:为保证照片质量,要求照片分辨率为180240.宽度180像素,高度240像素,格式为JPEG图像,大小不超过1M,背景为白色,正面免冠。
6、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不受招聘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1.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
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天(一个工作日内)反馈,凌源市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和市直幼儿园教师考试领导小组将委派核查人员予以核查,逾期不受理。
笔试阅卷结束后,凌源市教育局与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面试合格人员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及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开始前由凌源市教育局与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交验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登记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查询网页截图等材料。面试将采取聘请面试评委制度。
(1)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的教学基本功和综合能力。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面试试课出题范围为凌源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现行教材。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程序
①抽签。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②备考。考生抽取试课题目,在备考室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60分钟(考点为考生准备教材,考生允许带笔,不得携带教材和资料进入备考室)。
③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考生将面试课题题签交给评委,介绍顺序号和试课题目(禁止介绍考生本人信息),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④公布成绩。考生试课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分数(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后签字。
3.成绩汇总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再并列者,加试面试;总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七、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由凌源市教育局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八、考察
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选岗与公示
拟聘人员将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学校,选岗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1、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政策待遇,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五年服务期后方可流动。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新聘人员,试用期内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未满五年服务期限的出现流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招考过程中,考生应遵守各级政府出台的防疫规定。
4.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十三、报名咨询电话:(0421)6991035(市教育局)
(0421)6806009(市人社局)
18240031382(报名平台)
13066637351(报名平台)
具体时间如下: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