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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6 10:33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13
为进一步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效能,按照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参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工作程序,县营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专干3人,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长海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公开招聘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专干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长海县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应届)。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公告在长海县政府网和“长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营商局(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67号)607办公室报名。
3.报名要求及说明: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他人代替无效。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与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4.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填报《2023年长海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公开招聘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专干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另附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考生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5.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面试阶段。若报名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具有相应条件。未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试
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专干的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11:00,县营商局(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67号)605会议室。
(二)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三)面试要求: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在长海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体检。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海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39371120、15842470218(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附件1.2023年长海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公开招聘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专干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长海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公开招聘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专干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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