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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3 14:4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6-14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环境监管室是海洋中心内设机构,主要承担海洋倾废、涉海工程、海洋碳达峰与碳中和政策研究等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支持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包括社会人才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海洋碳源汇评估助理岗;
(二)岗位职责:协助开展近海、远洋温室气体监测与海水碳源汇评估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工作;
(三)招聘人数:1人;
(四)专业要求:海洋化学(070702)、海洋科学(0707)、环境科学(083001)、资源与环境(0857)、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分析化学(070302)等相关专业;
(五)其他要求:
1.具备与本岗位相匹配的基础知识与研究能力;
2.具有较好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同等条件下,具备海上作业能力者优先。
其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最新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其相近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拨打招聘电话,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xdeng@nmemc.org.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4招聘+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安排、合格线等,将在海洋中心官网公布。
(四)体检
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海洋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评定职称。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四)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变动,将在海洋中心官网另行发布。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83538
附件: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memc.org.cn/tzgg/202404/t20240419_10711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