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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6 12: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直属于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为承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监督性检验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各类委托性检测、技术咨询与服务。是集检验、科研、标准化于一体的综合性技术机构,检测范围涵盖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轻工产品、能源产品、家具、电器、化工产品、包装材料、防火性能、食品等十个领域,拥有食品加工机械、家具、机床、大中型电机、车用橡胶制品、低压防爆电器等6个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拥有受压通用设备、水暖器材产品、消防产品、包装产品、精细化工、车用天然气等6个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现为加强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以满足战略发展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原则
本次招录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9月28日(含)以后出生;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能适应到外地出差,能适应倒班(夜班)工作。
(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一)公告发布
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15日,招聘公告通过沈阳人才网(https://www.syrc.com.cn)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8日10时—10月15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syrc_kszx@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大小200K以内);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拍照);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6.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
审核结果以邮件方式回复。
六、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参照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前往指
定考试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七、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要求,
按照招聘计划与人数1:3的比例(如比例不足依据笔试成绩有效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2.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材料:
《报名登记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资格
审查或者相关审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2、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3、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参考实际需要更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体检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委托辽宁人才派遣公司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
十一、防疫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期间(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要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此外,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须提供“辽事通”绿码,并进行体温检测、消毒,体温不超过37.2℃。“辽事通”黄码或红码者则须提供在沈隔离观察证明和期间进行的3次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2、凡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
3、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咨询电话:024-22531393(咨询时间:9:00-11:00.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