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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5 17: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8       报名截止:2021-06-29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于洪区财政局等部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政府雇员17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于洪区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政府雇员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1.区财政局财务岗位12名。主要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办理报销业务、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务处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要求具有财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以及3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
2.区房产局4名,具体岗位包括:
(1)维修资金管理部财务岗位2名。主要负责维修资金预拨款核算,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的操作及管理等工作。要求具有财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以及3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
(2)住宅小区工作部物业指导岗位2名(限男性)。主要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管,物业投诉的调查处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现场监督指导等工作。要求具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专业。因该岗位需经常深入现场,仅限男性报考。
3.区政府办公室速录员岗位1名。主要负责会前准备、会议记录、文书校对、文件归档等工作。要求具有速录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证书,熟练掌握亚伟等速录设备,能够认真履行岗位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该岗位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打字速度一般应达到140字/分钟以上。具有计算机类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住宅小区工作部物业指导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区政府办公室速录员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要求年龄在35至45周岁之间(1976年6月1日至198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六)具有可以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8.已取得于洪区政府雇员身份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福利
执行于洪区政府雇员现行薪酬标准,区政府办公室速录员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二档,其他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三档。每月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基本工资二档3000元/三档3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人均绩效工资300元,通讯补贴200元,以及入区工龄工资(50元/年)、学历工资(全日制研究生500元)、采暖补贴(85平米)、年度考核奖金(优秀等次1000元)等。
所有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标准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于洪区政府北楼503室(于洪区黄海路37号);
(2)报名咨询电话:024-25321503;
(3)监督举报电话:024-25321506.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报名信息表》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技能测试)
1.区政府办公室速录员岗位须进行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速录;其他岗位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均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技能测试)及格线,未达到笔试(技能测试)及格线的考生不允许参加面试。
2.速录员岗位以招聘计划1:5的比例,其他岗位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缩减招聘计划)
3.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在笔试或技能测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以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要提供无犯罪证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或微信群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