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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5 15:2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充实人才总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院整体服务能力,解决医院人才短缺,特别是紧缺实用型人才匮乏问题,根据《阿拉善盟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盟中心医院2021年度引进紧缺实用型人才的批复》(阿人才办字〔2021〕46号),我院拟占编引进紧缺实用型人才6名。
一、引才对象
(一)面向全国引才,不限户籍;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引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品行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时间具体以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115.28.230.52:8029/html/default.html)发布招聘简章时间为准。
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的,需提供我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取得本科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引才职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条件。
(六)具备引才职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取得时间截止为《引才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下列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一)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现役军人;
(三)阿拉善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八)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10月18日-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阿拉善盟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电话:0483—8770790
2.报名要求:
本次引才只接收现场投递报名表,不接收电子简历。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可不予审查通过。
(3)报名期间要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
(二)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基本信息、学历、简历和各类证书的真实性。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笔试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2.笔试考一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卷,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3.笔试试卷由出题专家组设计,设2名专家,从盟内专家库中抽取。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意识形态、专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不设定具体范围。分值为100分,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试卷专业能力内容占70%,意识形态、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内容占30%。考题备A、B两套试卷,考前随机抽取。
加分条件: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少数民族加分)。
5.本次公开引才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及相关要求
1.笔试划定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
2.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按照报名网站上公布的时间、地点自行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持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资格。每一位考生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该考生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5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应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及该岗位的招聘数,确定考察人选。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采取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所在地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政审表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服务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引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各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2次。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报批
拟引进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和流动管理实施办法》(阿人才字〔2018〕2号)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工作服务协议(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其服务协议,办理解聘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引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四、组织纪律
(一)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盟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等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理。
(二)引进紧缺实用型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引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严格公开引才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引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引才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公开引才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引才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引才公平、公正进行的;
6.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规定引才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引才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引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阿拉善盟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告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0483-8770790
盟纪委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483-8347709
盟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0483-877050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