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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3 14: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进一步充实我校教师队伍,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现状及实际需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同意,在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基础上,将开展2021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教师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专业符合的选聘标准。
(二)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教师共6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见附件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要求,此次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年龄要求: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5.学历、专业、资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学、管理、导学的复合性工作。
户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是内蒙古户籍;
2.非内蒙户籍的须为内蒙古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报考专业学历为准);
3.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四、不得报考人员、不得录用人员及回避事项
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列编工作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2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五、招聘时间
招聘工作从2021年10月8日开始。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
1.公告发布:分别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教育局官网(jyj.baotou.gov.cn)和包头广播电视大学网站(www.btrtvu.net.cn)发布公告。
2报名采用网报形式,报名人员须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包含:《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影印件、白底二寸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ddgkzp522@126.com。不按此格式发送,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时间:(报名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含“项目人员”定向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4日,上午8:40—11:30.下午2:30—5:30)
“定向岗位”人员报名时间截止后无人报考或报考比例不足的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4日,上午8:4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包头广播电视大学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资格面审时携带)。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
6.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
7.资格初审、面审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进行,由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审(具体时间将提前三天在包头电大官网上通知),面审时需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签字的《包头广播电视大学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时间及指定地点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或盟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包头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办公室联系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包头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8.报考人员在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9.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8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址以当次考试公布时间为准,并提前一周发布。
4.笔试成绩加分: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对符合《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规定,且由包头市统一安排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一线非在编医务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排名按招聘各岗位和专业分别排名。
6.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最高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由包头广播电视大学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官网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也按各专业各岗位分别记分排名。
3.总成绩计算(也按各专业各岗位分别记分排名),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包头广播电视大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包头广播电视大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包头广播电视大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包头广播电视大学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教育主管部门。报考人员应在总成绩产生后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考试。
(七)其他
1.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七、组织实施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领导、指导下,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具体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考察。纪检人员全程参与。
此次招聘工作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包广播电视大学官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26359112635912
监督电话:263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