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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1:3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4-26       报名截止:2022-04-28
根据医院发展及科室人才梯队建设需求,按照《巴彦淖尔市医院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内聘用制护士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临床护士40名。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2年4月26日及以前);
7.已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执业证;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9.单位人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8.未取得毕业证及护士资格证或执业证的人员;
9.在校就读人员;
10.单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含未与单位签订合同但无同意报考证明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下午6:00止。
2.地点:巴彦淖尔市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2022年应聘巴彦淖尔市医院护士报名表》(“粘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以及学历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材料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
(二)考试
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岗位需求人数的2倍及以上,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成绩权重各占50%。
2.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岗位需求人数的2倍以内,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携带本人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巴彦淖尔市医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详见巴彦淖尔市医院官网或本次招聘考试微信群)。
(三)体检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入职体检出现职业禁忌症及其他不适合被录用的情形,不予录用;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待遇
薪资待遇参照巴彦淖尔市医院院内聘用人员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招聘报名、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应聘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应聘人员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了解并遵守《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30号)及《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包头市来返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32号)文件。
(一)正常参加报名、考试
应聘报名人员“巴彦淖尔健康宝”为绿码(当日更新),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
(二)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巴彦淖尔健康宝”健康码非绿码;
2.2022年4月13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2022年4月13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旅居史的;
4.2022年4月13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5.2022年4月13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
(四)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报名及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七、公示
考试成绩在巴彦淖尔市医院门诊一楼、四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录用
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体检结果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违纪证明,根据体检结果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违纪证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医院门诊一楼、四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监督
1.对应聘人员的审查及考试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由巴彦淖尔市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478-8415093 0478-8418095
3.监督电话:0478-87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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