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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3 11:2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1       报名截止:2021-06-28

  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男女不限,岗位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上岗后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1760元。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一签一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后税前月工资详见《岗位需求表》,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凡身体条件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情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户籍地不限;

  6、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0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12月30日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

  (网址:http://www.ccxdhr.com)。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时—2021年6月28日17时。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9时—2021年6月29日17时。

  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时间直接电话咨询。

  电话:0471-5619009

  时间:9:00—12:0014:00—17:30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1日9时—2021年6月29日24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或由领导小组调整招聘计划。

  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但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通过考生支付渠道将报考费退回报考人员。

  (五)报名费

  1、报名费70元;

  2、2021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

  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网站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后由收款单位在考试流程结束后,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考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概不退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减免报名费申请表》一份,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核。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1日9时—2021年7月3日8时。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

  (7)符合报名费减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减免报名费申请表》二份。

  (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2021年以后毕业的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因个人错填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现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五)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二)2021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三)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于资格复审时提交。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咨询电话:0471-5619009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00041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本次考试由第三方机构全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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