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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7 15:5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0-15       报名截止:2021-10-29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下半年招聘教师公告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优质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我校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内蒙古高职教育园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
学校设有电子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软件与大数据学院、数媒与艺术设计学院、电子商务学院5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和方向34个,其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10个专业为自治区品牌专业。
二、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5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0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2021年7月31日前,其他条件取得时间为校园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地址:http://zp.imeic.cn,报名网站开放时间:8:00-23:00.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月29日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上传身份证、本科、硕士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者须对简历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试事宜。
四、招聘方式
(一)面试
1.面试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组织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2.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未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统一实行百分制,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5.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现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6.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7.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30分钟(试讲15分钟,答辩15分钟)。
8.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由5名考官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9.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
10.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11.面试命题工作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管理。
12.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面试过程要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1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的全过程,在校园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将《区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在校园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和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3次。
(四)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校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校园招聘考试无关。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4909840(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4909824、4909841、4909842(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附件: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17.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