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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1 09:2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6-01       报名截止:2022-07-02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2022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工作人员5人
一、单位简介
2020年,经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合并2家研究所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开展医药基础、临床应用研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突发传染病防治科研攻关,开展临床应用;开展医药资源、药材种植研究工作。拟定和实施研究规划、计划,制定科学研究指南;开展医药研究相关教育工作。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市场化,开展相关领域的交流培训。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30日(不含)至2004年5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2022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6月2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619676691@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编制招聘网)。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2.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电话通知。
(2)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审核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言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审核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应聘人员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5.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24898
政策咨询电话:0471-496148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