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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0 10:3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8-09       报名截止:2022-08-15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是由呼和浩特市政府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共同设立的一所市直属公办中学。现有教职员工219人,其中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教学名师2人,特级教师6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98人,全国学科竞赛优秀辅导教师8人,海外留学归国优秀教师12人。
学校承担有国家“英才计划”、国家智能科研平台建设试点,国家Steam创新教育等实验项目,设有与多所学校合作的教师发展学校和模拟G20峰会等教师学生发展和国际交流平台。是一所具有国际视野、面向未来的现代化高水平示范性学校。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第二次集中引进人才公告》的要求,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引进人才17名。
一、引进岗位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思政、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和校医岗位(具体详见附件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高学历青年人才引进条件:引进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9日(不含)至2004年8月9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9日(不含)至2004年8月9日(含)期间出生。
报名高学历青年人才岗位的拟引进人才,须为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3年的排名为准)前500名硕士研究生和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报名旗县区高学历青年人才岗位的,可放宽至国内外普通硕士研究生。在境内取得学历的,须具有相应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成熟骨干名师引进条件:引进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9日(不含)至2004年8月9日(含)期间出生。正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8月9日(不含)至2004年8月9日(含)期间出生。
报名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职称证书,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荣获特级教师称号;
(3)荣获地市级(含计划单列市)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之一。
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引进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教师岗位应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这类人员可以参加本次人才引进。引进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语文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引进流程
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引进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办理引进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站: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9时—8月15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9日9时—8月16日12时。
报名人员对《岗位表》和公告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岗位表》中报考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评估认定。评估认定环节不设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学校可选择全部进行评估认定;也可自主选择在评估认定前采用专业能力测试、面谈、实操等便捷灵活的方式,按照进入评估认定人数与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评估认定人选。
评估认定方式及内容。评估认定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评估认定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3位小数。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
对进入体检人员范围的教师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报名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报名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达到评估认定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聘用(调动)环节。
(六)办理引进手续。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
四、引进教师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即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三)符合《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引进的第四条第(二)至第(四)款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四)在聘用当年或次年,优先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托、入学(中小学)。
咨询电话:0471-4390222、0471-416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