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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5 13:5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15       报名截止:2023-03-17
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更名整合于2021年7月,为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前身为呼和浩特沙尔营物流园产业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7月按照深化市本级国有企业改革部署整合内蒙古呼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元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内设12个部门,21个全资子公司,4个参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市政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城市环卫、项目开发建设、物业服务等5大业务板块。现依据业务发展需求,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资源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较强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六)应聘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薪酬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各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流程
1.公告时间:2023年3月13日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17日17:00
3.报名方式:
(1)登录内蒙古创悦人力(http://www.nmcyrl.com/)查看“招聘公告”并进入“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需实名注册,如实填写),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2)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专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岗位相关工作证明文件(工作证明文件需明确列明从事该岗位的起止时间,工作内容,担任职务并加盖公章)扫描件等资料。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14日-18日12:00
资格审查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在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及短信畅通。
(二)笔试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相应报名人数比例进行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统一要求使用汉语试卷,汉语作答,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
4.笔试规定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5.本次招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以网站公告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并保持电话、短信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现象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4.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实际招聘数量分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
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将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及有关规定确定体检标准。若体检不合格,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如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
(四)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2576559、29403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