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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08 13:3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2-08       报名截止:2022-02-12
2021年度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市直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优化卫生人才结构,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细则》(呼组通字〔2019〕19号)文件,按照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1年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专业人才37人。岗位详见《2021年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8)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要求“985”“211”及“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包含独立学院、全日制专升本)。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12月31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不休息。具体情况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沟通,详见各用人单位《需求表》备注栏中标注的报名地址、电子邮箱。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并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引进人才岗位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人岗相适评估不设开考比例。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命题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三类,以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面试由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2月16日后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详细信息以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为准。
笔试准考证考生务于2022年2月24日到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D区812室,联系电话:0470-8217433)领取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考生务于2022年3月10日到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D区812室,联系电话:0470-8217433)领取准考证。
2.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医学基础理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适时在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及实际操作水平,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计算方法
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考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或只有一科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档案审核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各用人单位对进入档案审核环节的人选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报送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复审。
2.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档案复审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五)体检和引进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结果报送至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将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递补
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才在本单位需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用人单位资格审查人员应严格依据引才岗位要求的条件进行审查,保证审查的公平、公正,用人单位负责解答报名人员提出的问题或质疑,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工作负全责。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433、0470-8217307.
四、其他
2021年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按照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由呼伦贝尔市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