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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1 11:05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6-25       报名截止:2022-06-29
为解决阿荣旗那吉镇内学前教师短缺问题,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保障新建幼儿园及时投入使用,经旗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幼儿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为那吉镇内5所公办园招募幼儿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的工作人员124人,其中幼儿教师岗位116人,辅助岗位8人。详情请阅读《2022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募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报名。凡是截止到2022年7月底前尚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上起止时间均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6.具有呼伦贝尔市域内户籍或系阿荣旗生源(阿荣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职工配偶或在阿荣旗公办、民营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不限户籍)。
7.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相关的资格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本地公务员、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其它条件
1.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果未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2.其他人员报名时须在公开招募报名开始日前取得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招募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公告》《职位表》。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从发布招募公告的网站下载或到现场领取。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交和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受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所填的报名表视同报考者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阿荣旗人社局南楼一楼大厅13—14号窗口。
4.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阿荣旗公办、民营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所在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阿荣旗在编在册职工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和在编在册职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证明。
5.五所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在报名与考试时不分单位岗位,待考生体检合格、通过考察,再组织考生按五所幼儿园的招募数量和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自行选报招募单位。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阿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选派人员共同负责。
2.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录用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招募岗位和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2022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四)考试
1.幼儿教师岗位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教课程改革等;笔试结束后,按照幼儿教师岗位招募计划数与进入面试1:2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但需达到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的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面试内容分为两项,时间共计20分钟,分别计时。第一项为学前教育专业课试讲,时间为12分钟。第二项为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展示,展示时间为8分钟。技能展示内容为幼儿教师专业必备技能(声乐、舞蹈、美术、器乐四大类),考生可自行选择2项技能展示。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技能成绩×40%。考生面试所在考场由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当场抽签决定。
2.辅助岗位
保健医、保安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厨师和面点师岗位考试方式为职业技能测试。
(1)保健医、保安岗位笔试内容为与招募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募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招募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厨师和面点师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规定菜品(面点)和自选菜品(面点)的制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其他
(1)笔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及领取准考证(通知单)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阿荣旗政府网。
(2)考生各单项成绩和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按照岗位招募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2022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条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在旗教育科技体育局的组织下,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在体检环节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或存在不宜录用其他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幼儿教师岗位考生选报招募单位
应聘五所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考生,由旗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组织考生选报招募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和自身实际,优先选报招募单位,之后依次进行,考生选报招募单位后当场签字确认,并不得更改。选报招募单位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1.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及选报招募单位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阿荣旗政府网或阿荣旗人社局门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招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募工作结束后,因应聘人员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再进行补录。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岗位工资为2200元/月,合同期内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募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在公开招募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开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470-4252595、4212902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解决阿荣旗那吉镇内学前教师短缺问题,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保障新建幼儿园及时投入使用,经旗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幼儿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为那吉镇内5所公办园招募幼儿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的工作人员124人,其中幼儿教师岗位116人,辅助岗位8人。详情请阅读《2022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募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报名。凡是截止到2022年7月底前尚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上起止时间均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6.具有呼伦贝尔市域内户籍或系阿荣旗生源(阿荣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职工配偶或在阿荣旗公办、民营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不限户籍)。
7.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相关的资格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本地公务员、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其它条件
1.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果未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2.其他人员报名时须在公开招募报名开始日前取得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招募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公告》《职位表》。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从发布招募公告的网站下载或到现场领取。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交和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受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所填的报名表视同报考者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阿荣旗人社局南楼一楼大厅13—14号窗口。
4.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阿荣旗公办、民营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所在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阿荣旗在编在册职工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和在编在册职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证明。
5.五所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在报名与考试时不分单位岗位,待考生体检合格、通过考察,再组织考生按五所幼儿园的招募数量和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自行选报招募单位。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阿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选派人员共同负责。
2.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录用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招募岗位和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2022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四)考试
1.幼儿教师岗位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教课程改革等;笔试结束后,按照幼儿教师岗位招募计划数与进入面试1:2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但需达到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的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面试内容分为两项,时间共计20分钟,分别计时。第一项为学前教育专业课试讲,时间为12分钟。第二项为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展示,展示时间为8分钟。技能展示内容为幼儿教师专业必备技能(声乐、舞蹈、美术、器乐四大类),考生可自行选择2项技能展示。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技能成绩×40%。考生面试所在考场由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当场抽签决定。
2.辅助岗位
保健医、保安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厨师和面点师岗位考试方式为职业技能测试。
(1)保健医、保安岗位笔试内容为与招募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募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招募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厨师和面点师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规定菜品(面点)和自选菜品(面点)的制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其他
(1)笔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及领取准考证(通知单)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阿荣旗政府网。
(2)考生各单项成绩和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按照岗位招募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2022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条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在旗教育科技体育局的组织下,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在体检环节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或存在不宜录用其他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幼儿教师岗位考生选报招募单位
应聘五所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考生,由旗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组织考生选报招募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和自身实际,优先选报招募单位,之后依次进行,考生选报招募单位后当场签字确认,并不得更改。选报招募单位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1.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及选报招募单位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阿荣旗政府网或阿荣旗人社局门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招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募工作结束后,因应聘人员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再进行补录。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岗位工资为2200元/月,合同期内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募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在公开招募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开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470-4252595、4212902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