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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5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13:4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4-06       报名截止:2023-04-08

  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更大范围吸引优秀专业人才到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开展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招聘地点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并辐射自治区内外相关院校。拟招聘教师共计5人,其中海拉尔第一中学2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3人。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8日(不含)至2005年4月8日(含)期间出生。

  9.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校园招聘报名。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10.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凡是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除教师资格证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校园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及管理

  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以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职位表》信息。

  (二)招聘时间、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2023届毕业生教育待业专场招聘会。

  时间:4月8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区球类馆)。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可以通过《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公告下载《2023年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成绩单;

  3.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公布。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等待电话通知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五)专业测试

  1.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否则不准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3.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含1:3)的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4.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1:3以上的岗位,加试面试环节。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

  5.面试和试讲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四舍五入),且面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时间共计15分钟,备课30分钟。

  6.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现场评定、现场公布。校园招聘结束后,专业测试成绩将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议定)。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8.专业测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需另行加试面试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由直属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此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应在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招聘单位依据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2)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5.在校园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次校园招聘拟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驻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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