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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0 16:0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10       报名截止:2023-07-12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科党字[2020]20号)《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通科人才字[2022]2号)《科尔沁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持实施意见》(通科人才字[2023]1号)和《科尔沁区卫健系统直属公立医院人才引进工作方案》(通科人才引进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7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卫生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0日(含)以后出生)的医技人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除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外,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1)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7月10日(含)以后出生)。
(2)在科研攻关、医疗技术创新、诊疗手段等方面得到科尔沁区及其他旗县市区推广应用的,并且研究成果获得省、市奖项的,获得技术专利的人员,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医护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7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及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由区卫健委组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次人才引进报名和考试不收取费用。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岗位设置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表填报信息一经提交,确认无误后,不得更改。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会议室(科尔沁区永清大街西262号),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下载填写《2023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二份);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时间必须连续,填写至简章发布日;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含),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5)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1份,签字并加盖公章。
(6)荣誉、研究成果、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需提供所在单位工资传票及劳动聘用合同)。
(8)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由科尔沁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人才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2.资格复审由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能力测评的方式,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人才评价,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进行评价,采取应聘人员自评、引才单位复核方式开展;根据人才评价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分数低于60分(百分制)视为不合格。能力测评成绩结果为:人才评价得分×50%+面试得分×50%=总评得分(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体检机构,总评得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引才单位负责实施。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奖惩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并形成具体考察结论。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通过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引才单位须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引进待遇
1、引进人员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此次人才引进的人员,符合《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的,将兑现有关引才政策。
3、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工作服务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最多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引进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纪检监督电话:0475-8252831。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