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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3 10:3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民政厅 卫生健康委 司法厅 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要求,现就永宁县2022年“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50名学前教育保教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服务期限为两年。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2022届宁夏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4.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须学前(幼儿)教育类、小学教育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6.同等条件下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7.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的,上岗1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期未取得者,将予以解聘。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3.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4.经查实在报考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资格不实者;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募程序
“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参加招募考生于2022年8月12日至14日18:00前将《永宁县“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报名及资格审核表》、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书(专科不提供学位证书)、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参加2022年“三支一扶”招募笔试成绩单照片,统一打包命名为“所报招聘单位+姓名”后发送到ynxjytyjrsb@163.com邮箱,完成网上报名,并务必进入“永宁县2022年学前教育基层服务专项计划QQ工作群”,群号:293878285.咨询电话:0951-8019498.
(二)招募方式。
1.首先从2022年“三支一扶”招募落选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意愿、招募条件和“三支一扶”笔试成绩择优录取。
2.从“三支一扶”招募落选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后,剩余的名额,从公开报名的人员中招募。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募计划数时,可以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募计划数时,首先采取调剂方式进行岗位报名人数调剂。①调剂后岗位报名人数仍超过岗位招募计划数且报名人数和招募计划数比例小于等于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招募人选;②调剂后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招募计划数比例仍大于5:1时,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招募人选。
(三)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为模拟课堂(10分钟),5分钟个人才艺展示,展示项目为钢琴弹唱(2分钟)、舞蹈(3分钟),内容自定。
(四)复审体检。考生通过面试后,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携带:1.报名登记表1份;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4.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体检标准按《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为指定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取消招募资格出现缺额,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布结果和派遣上岗。拟招募人员确定后,在永宁人民政府网、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8月31日前派遣招募人员到岗参加服务并与服务单位签订《2022年宁夏“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协议书》。
(六)递补。在资格复审、体检、公示阶段不符合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报考者笔试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终签订协议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待遇保障。“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以每人每年4.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缴纳社会保险。
四、激励政策
(一)服务期内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
(二)“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募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招募工作将按照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及永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发布通知或电话通知,请广大应招人员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未尽事宜由永宁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