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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5 10:3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3-12       报名截止:2021-03-19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班玛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0年班玛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现面向全省招聘医疗机构编外岗位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人事处专栏)、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共同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根据班玛县各级医疗机构人员紧缺实际,计划面向全省招聘医疗机构编外岗位工作人员共35名,详细招聘需求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民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
3.岗位有资格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见具体招聘计划附表要求。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3月19日
现场报名地点: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交流部(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
(二)报名材料提交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完成后进行缴费,缴费采用现场缴费方式。
1.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需具备的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免冠照(小二寸蓝底照4张);
6.报名费200元(缴费采用现场缴费方式)。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考试规则和流程
本次报考各专业的人员将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权重值为70%,面试权重值为30%。笔试侧重考察报考者在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侧重考察报考者的专业水平。
1.考前5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进入面试考场前进行身份确认。发现替考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3.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地点:青海交通干部培训中心
4.面试时间:2021年4月3日,地点:青海交通干部培训中心
5.具体笔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确定时间为准。
七、工资等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月工资5000元按12个月计发。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费用根据规定分别由用名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财政不予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占编制(后期不予考虑纳入正式编制),达到职称评定资格的允予评定职称,但不予以聘用。
八、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由考生自行在任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报班玛县招聘相关负责单位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核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适用班玛县定岗、定责、定量等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聘期为一年一聘)。
九、相关要求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或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防止因为其他原因造成体温过高而不能参加考核的情况出现。
2.考生报名时须现场填写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疫情防控承诺书,并作出真实性承诺;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
3.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鉴于新疆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凡是在12月15日以后来自新疆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考点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考生请提前自备2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
十、其他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一般为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符合岗位的优先条件确定,如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优先确定。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公告、公示等重要通知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人事处专栏)、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随时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招聘咨询及报名联系电话:
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71-6264249
监督投诉电话:
班玛县人社局0975-8322566
班玛县卫生健康局0975-832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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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公开招聘医疗机构编外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docx班玛县公开招聘医疗机构编外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w.docx (17.1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