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12-06 11:5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2-09       报名截止:2021-12-14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80号文件精神,为缓解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压力,合理补充医院急需的专业人员,经省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审批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缺员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计划招聘各类专业人员14名,详见附件《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早9:00点至12月14日18:00点
岗位调剂时间:2021年12月15日9:00点至12月16日18:00点
此次招聘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具体操作:报考人员需用手机端微信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公众号,关注后点击右下角(个人入口)先进行实名认证(后台审核需要1-2天),待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点击(考试报名)选择“报考单位”后按流程进行报名信息填写、相关资料附件上传(*为必填项),报名信息填报指南届时将在 “个人入口”中的“新闻公告”内发布,请考生对照查看,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请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就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诺负责。届时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发布岗位信息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提交附件材料:
1、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及研究生)、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以图片形式上传(JPEG或JPG或PDF格式);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网上缴费
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用手机端进入“青海卫生人才”公众号。
1、点击“个人入口”,弹出登陆提示,点击“登录”,选择“微信授权登录”;
2、点击右下角“我的”,页面显示“待付款”选项,点击相关考试进行支付缴费
此次考试报名费每人次20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在“我的”页面点击“已完成”选项,可查看相关考试是否报考成功(缴费成功),若未缴费(或缴费失败),“已完成” 页面则无相关考试内容。网上缴费时间待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
注:考生已完成缴费后,系统随即进行考场编排及开展其他后续考务工作,报名费用除岗位取消等相关原因原则上不予退费。考生需要相关缴费发票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我中心领取发票。
(三)准考证打印
请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个人中心”,进行准考证下载打印,打印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
省卫生人才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笔试相关工作,分不同专业采取人机对话与纸笔作答两种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医学类岗位考察医学基础和相关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的50%),非医学岗位考察综合素质测试与相关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对于具有硕士学位的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的相关需求,经资格初审合格后,采取笔试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我院的网站公示。
招聘岗位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根据医院需求研究后上报卫健委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体检、考察
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平等原则,招聘工作每个环节的结果都将公示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我院的网站上,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驻厅纪检组及我院组织人事科和纪检监察反映,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拟聘人员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接待电话为0971-8201008(青海省藏医院组织人事科)0971-8201012(青海省藏医院纪检监察)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院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聘用及待遇
(一)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1)一般为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2)无法确定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录用,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二)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卫生健康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医院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其它
应聘人员如需了解报考岗位相关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201008;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准考证及笔试等相关问题,请咨询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971-626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