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3-02-07 10:1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2-03       报名截止:2023-02-10
根据《海西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西政办〔2022〕52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乌兰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4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2023年乌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编外教师全部面向海西范围招聘。海西州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在海西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予报考情形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行政处分并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5.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方式进行。
现场提交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2月3日9时-2月10日18时;地点:乌兰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教育室。
领取准考证:本人携带身份证于2023年2月13日-2月15日前往乌兰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教育室领取。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带照片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蓝底小二寸免冠近照4张、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的教师资格证验证截图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自愿放弃报考。报名时,每位考生缴纳100元报名费。
3.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教育系统代课教师需提供原代课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加分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内容及权重:《教师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共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加分)×60%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考生笔试成绩在“乌兰教育”微信公众号、乌兰融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讲课”或“技能展示+讲解+答辩”两种方式进行。面试题目随机抽取,命题范围为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高中一、二年级,教材为当前各阶段使用的版本。基本程序为随机抽取课题,说课时间为1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共25分钟。体育、信息技术学科面试采取“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学科采取“说课+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并邀请纪检人员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此次招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面试环节中,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公布考生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确定。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乌兰教育”微信公众号、乌兰融媒体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教育和科技局调查核实。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加分条件
少数民族、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可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教育系统临聘教师满一年以上者可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所有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二)户籍、时间、身份认定
1.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海西州落户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
2.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三)专业划分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四)递补要求
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
(五)回避制度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办法》(人社厅发〔2015〕80号)的各项规定,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行为的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泄露试题和相关招聘秘密信息的;
2.利用工作便利,协助应聘人员考试作弊的。
(三)对有舞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在招聘工作中,对群众的举报、申诉和控告负责受理和查处。
(七)温馨提示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要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网站最后发布的为准。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977—8222882
报名及岗位需求咨询电话:
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7—8246850
乌兰县教育和科技局0977—824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