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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康市石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 19:4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26       报名截止:2021-08-27

  为大力吸引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来石工作,加快推进“三县”石泉建设步伐,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石泉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招聘及服务管理办法》,经上级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决定组织石泉县2021年事业单位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共14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1人(党群系统4人,教体系统3人,其他事业单位4人);紧缺人才3人(教体系统3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高层次人才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教体系统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紧缺人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同时具备高中及以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敬业精神,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高层次人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6日至2003年8月25日期间出生);紧缺人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26日至2003年8月25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认证。

  6.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统一发布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shiquan.gov.cn/Content-2290378.html。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应聘者提供《石泉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电子版近期免冠2寸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县境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县级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电子扫描版以压缩文件格式(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高层次或紧缺人才”)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quan.gov.cn/Content-2290378.html)下载。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一经通过,报考岗位不得再更改。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1)党群系统岗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委党校):报名邮箱:327805036@qq.com;联系电话:0915-6316419.地址: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人才(干教)股(石泉县人民政府大院办公大楼四楼)。

  (2)教师类岗位:报名邮箱:363028265@qq.com;联系电话:0915-6312605.地址:石泉县教体科技局人事股(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6室)。

  (3)政府系统其他岗位:报名邮箱:1422063629@qq.com;联系电话:0915-6310810.地址: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延伸段9号三楼)。

  3.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等资料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分别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发布。

  1.教师类岗位:采用讲微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讲课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现场答辩在讲课结束后按要求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

  2.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变)、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及仪表举止。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成绩计算采取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考生所得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数,教师类岗位面试总成绩并列的以讲课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个人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核对资料原件,对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报请上级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等有关手续,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工资福利及有关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满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给予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分五年兑现,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各按10%兑现)。

  2.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认定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3.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招聘人员为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推荐各类评优树模,表现优秀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优先提拔重用。

  4.招聘人员及家人户口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以申请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原则上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和所从事的专业岗位进行安置;

  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为其积极推介就业岗位,享受就业援助有关扶持政策,愿意创业的,享受本县全民创业优惠政策。

  5.招聘人员的子女在我县上学的,可自行选择学校,县教体科技局根据本人意愿妥善安排,学校不得收取借读择校等任何额外费用。

  6.招聘人员在服务合同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以及个人原因未履行协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后,解除聘用合同,取消相关待遇,并承担违约责任,由用人单位追缴已享受的相关优惠待遇。

  六、有关要求

  1.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组织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请各应聘人员关注各环节的时间,提前安排好交通路线,注意路途安全和食宿安全。招聘期间保持电话通畅,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在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行程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应聘各环节。所有参加应聘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石泉现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时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将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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