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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3年招聘9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14:4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25       报名截止:2023-05-31

  为切实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提升就业社保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9名,主要从事协助创业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等业务(详见2023年恒口示范区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思想道德: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力素质:热爱社会劳动保障工作,具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以及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和多媒体数据应用、管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本次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31日早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下午17:30,周末正常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示范区客商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中心。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查询结果,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注意事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及试用期期间。

  4.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恒口示范区社会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不收报名费,参加考试人员收取50元/人考试费。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1日至2日(8:30-12:00,14:00-17:30)在示范区客商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由安康亦源恒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劳动保障协理员(四级)基础知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省市区就业创业及就业帮扶相关政策、时政要闻等。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创业就业办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均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均合格时,均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由安康亦源恒景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

  (四)公示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录聘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其聘用资格,安排到具体工作岗位,并与创业就业办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录取时岗位出现空缺,在自愿的基础上,可进行调剂报名,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具体待遇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待遇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148号文件执行。

  五、管理使用

  (一)聘用岗位为公益性岗位,属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城镇公益性岗位其中一类,具有公益性、阶段性、过渡性、流动性等特点。劳动保障适用公益性岗位合同管理有关规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等相关规定。

  (二)聘用期限:首聘期1年,1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政策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三)合同期内,接受被派驻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工作领导。对年度考核中达不到工作要求或在日常工作中出现应当被辞退情形的,给予辞退处理。

  (四)服从被派驻单位在聘用期间对岗位的调整。

  六、其他事项

  1.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2.凡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3.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信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本人选聘的,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唐爱萍陈欢

  电话:1577165655615291500617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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