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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7 15:4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27       报名截止:2023-08-29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我县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助推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石泉县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2023年我县拟公开招募银龄讲学小学教师2名,初中教师1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讲学教师原则上以县域内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2)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3)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丰富;
(4)年龄不超过65岁,职称在中级以上,以高级教师为主;
(5)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讲学教师工作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提升。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县局与拟招聘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及教学能力与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县局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三、招募程序
(一)县局发布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请各单位对照招募条件和要求在退休教师中广泛宣传;
(二)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自愿报名,有意报名教师请于8月16日至8月29日工作日期间将纸质版报名表交局人事股;
(三)县局组织资格审核或遴选,报市教体局备案;
(四)向社会公示公布拟招聘教师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县局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
(六)银龄讲学教师依照服务协议上岗任教。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教体系统各学校、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动员有能力、有热情且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积极参与。
(二)全力做好服务保障。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及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中央财政安排了银龄讲学教师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万元。受援学校要为银龄讲学教师积极落实工作岗位,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提供必需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联系人:邓文霞63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