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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7 14:55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6-21       报名截止:2022-06-24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教师配置结构,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学科
(一)选调范围
陕西省内各县区各级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
(二)选调学段学科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50名,其中:高中教师25名,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1名。
学段学科:高中语文4名、高中数学4名、高中英语4名、高中政治2名、高中历史2名、高中地理2名、高中物理2名、高中化学2名、高中生物2名、高中信息1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化学2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体育1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3名;学前教育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2.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0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省市级教学能手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9年6月20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参加工作以来,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会议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限本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含电子版照片)2张,《渭滨区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请提前下载,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
3.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不设置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选调学段学科计划和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达到1:3及以上比例,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学段学科,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可不受比例限制或核减、取消该学段学科选调。
本次选调设置最低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选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前,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者,所产生的后果由选调人员自负,取消考察资格。在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主要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影响此次选调的不良问题反映,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只能递补一次。
7.聘用
正式选调聘用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注意事项
1.公开选调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选调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请遵照当地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扫“陕西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简称“双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
5.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信息查询网址: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联系电话:0917-321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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