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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5 21:2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31       报名截止:2021-06-0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7〕338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9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09:00至2021年6月4日18: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31日09:00至2021年6月5日18:00.

  资格审查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安排在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携报名信息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工作,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考核

  一般采取面试或考察等方式,也可增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等内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特点、报名情况综合确定。

  (二)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招聘结果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要求,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9-86786870.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四)网上操作技术咨询: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29-88360326.主要解答网上报名、打印报名信息表等有关事项。

  (五)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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