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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5 16: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和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工作需要,经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研究,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财会审计岗位
岗位职责:负责做好工程审计、财务审计等工作。
专业要求:审计学、工程管理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1年11月12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1年11月12日至12月2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网站(http://sjc.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初步面试。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人选名单在审计处(内部控制
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学校科技支撑队伍,根据《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现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拟以博士后研究人员、劳动合同聘用制招聘科研助理人员,本次新增科研助理人员需求1人,科研博士后人员需求保持不变;协助课题组负责人开展课题研究,协助管理科研项目或平台(团队)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较好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性格开朗,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2.
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博士毕业5年之内)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待遇及管理
1.
按照劳动合同聘用制方式引进,实行协议工资,由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本科毕业生每个聘期不超过一年,硕士毕业生每个聘期不超过两年,博士毕业生每个聘期不超过三年。
2.
按照学校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可与各单位、平台、团队、项目的指定联系人联系应聘。经考察拟同意录用的,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人事处审批。
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招聘。
(五)考核。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综合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招聘。笔试及综合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经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七)公示。人力资源部和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戚老师
电话:029-85310304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620室
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