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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3 15:2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6-29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教师队伍力量,优化教师结构,经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2022年延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延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延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相关要求为准。
二、招聘范围
2021年毕业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202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9日至2004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5.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a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
简历投放邮箱:yajyrsk@163.com并线上扫码登记。
线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至2022年7月3日(星期日)。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3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室。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③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⑥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及学科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讲课、评委提问、应聘人员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①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没有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②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加测讲课,以讲课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延安市教育局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合格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延安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根据《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陕教规范〔2020〕1号)规定,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履行好个人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对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出书面承诺,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不能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近14天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陕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异常的请提前向辖区联防联控办报告,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核实情况,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对故意隐瞒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录用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聘用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等程序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延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13891162215(毛老师)
延安市教育局:
0911-7090802(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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