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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8 14: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28       报名截止:2023-03-31
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滨组发[2019]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无棣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县级公立医院75人,其中,无棣县人民医院55人(硕士研究生10人)、无棣县中医院20人(硕士研究生4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招聘人员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限202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校园招聘信息、校园宣讲会、现场报名、现场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硕士研究生岗位为面试、本科岗位为先面试后笔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济宁医学院任城校区办公楼203会议室
(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3年无棣县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院系)盖章);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原件、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或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进入面试资格。硕士研究生岗位采取仅面试的方式;大学本科毕业生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1.面试。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建招聘工作面试评议专家小组,组织面试。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进行面试综合评议,主要评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
2.笔试考核。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考核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确定。笔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考核按照本岗位达到实际参加笔试考核考生平均成绩的60%视为合格。
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协议人选;招聘大学本科学历岗位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和通过笔试考核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协议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2023年无棣县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拟聘协议书》。
(四)考察体检
对签订协议人员进行考察,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其中招聘大学本科学历岗位的笔试考核应为合格。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1.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同时为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校园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无棣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最终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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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43-67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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