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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05 10: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08       报名截止:2022-04-1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利津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利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8日以后出生),取得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者可放宽到40岁(1981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4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六)热爱媒体事业,对媒体有浓厚的兴趣,熟悉媒体应用,具有一定的互联网思维和媒体融合发展素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加盖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证明。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人数具体要求见《2022年利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9:00—4月10日16:00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2022年利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贴照片处插入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提交个人相关的学历学位、身份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等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各文件命名为“证件类型+姓名”(如“毕业证书张三”、“报名登记表张三”)。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打包电子邮件发送至ljxrmtzx@163.com,邮件名统一为“报考岗位+XXX大学XXX专业+XXX(姓名)”。
应聘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应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单位初审
报名截止后,县融媒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完成后,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上公布符合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交《2022年利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计划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对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计划数20倍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初试满分100分。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0名为考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初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前置的方式进行,先面试后笔试。
(一)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
面试时间、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能力、应用写作和时事政治。从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5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并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方式及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五、考察和体检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一经查实,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46—562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