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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菏泽市定陶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23:0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4-24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公众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定陶区社会各界公开聘请2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区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企业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等社会人士。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三)关心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具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四)熟悉定陶区社情,善于听取和总结反映各方意见建议,能够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具有定陶区户籍或者在定陶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年满十八周岁(六十五周岁以下)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主要职责

(一)监督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行政执法情况,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区司法局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反映;

(三)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

(四)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工作;

(五)受区司法局委托办理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聘任程序

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推荐报名。根据选聘条件,区直行政机关、人大、政协、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定陶区司法局(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自行向区司法局提出申请。区司法局也将采取定向邀请的方式,聘任具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人员担任。

(二)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定陶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上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愿意继续应聘的,应重新提出申请,经考察合格后,重新续聘。

(三)提出选聘建议。在推荐、自荐的基础上,由区司法局组织考察,主要考查聘任资格、推荐自荐意见,根据《申请表》填写情况,提出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建议名单。

(四)聘任公示。拟聘人选在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区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请区政府同意后聘任,同时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书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证。

 

五、任期

本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连聘连任,如到期未续聘自然解聘。

 

六、工作性质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

 

七、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4月24日,在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区下载),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现场报送材料地址:定陶区中小企业园内司法局西门行政复议大厅执法监督科)

联系人:王菲菲司娴

电话:0530-2122566

邮箱:dtqsfjzfjdk@hz.shandong.cn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tHB6

 

原标题:关于选聘菏泽市定陶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人的通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附件


菏泽市定陶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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