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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1-07 21:4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1-13       报名截止:2022-01-15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市中区卫生系统的快速发展。根据市中区人民医院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2年1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27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通过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http://www.shizho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9:00—1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3日9:00—1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月16日16:00—1月18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izhong.gov.cn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在报名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1月17日9:00-11:3013:30—16:00到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济南市市中区信义庄南街66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委托考生本人直系亲属办理的,需同时提交考生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其他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高级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初级中级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和面试均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中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临床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市中区政府网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示。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高级岗位的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进行等额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含高级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考察人选中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58706782

  0531-58706776

  (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3.00 KB)
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44.01 KB)
济南市市中区应聘人员诚信诚承书.doc (12.00 KB)
济南市市中区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28.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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