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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3 11: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1-13       报名截止:2022-11-16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让更多县域外商河籍人才参与推进现代化强县建设,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商河县域外在编在岗教师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
本次拟引进教师6名(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本人籍贯或户籍为商河,或父母、配偶在商河县长期工作生活的具有事业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引进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截止2022年12月31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获得市、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未消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档案中存在问题未处理到位的;按照法律或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shxjtjrsk@jn.shandong.cn。引进岗位以外的教师,如有意向可参与报名,后期如有剩余计划,另行组织考试。
报名材料:
1.《2022年商河县域外优秀教师引进申请表》(附件2)PDF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试讲视频。自行录制试讲视频,试讲内容为现任教学校现行教材,时间不超过15分钟(格式为mp4、flv视频格式,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文件命名方式: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
3.按以下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首页、索引页、本人页)、父母或配偶在商河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未缴纳社保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资流水等工作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师德考核等次、工作实绩等材料,加盖公章;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在编在职证明,加盖公章;市、县级及以上荣誉证书。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名材料不齐全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不得参加考试。
申请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伪造、变造信息、材料、证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
采取试讲视频评价+线上答辩的方式进行,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百分制计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线上答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组织评委对引进人员试讲视频进行评价,按引进岗位组织答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四)考察体检
考察侧重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时提供个人档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同一引进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如有剩余岗位计划,则不分学段、学科,另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答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工作岗位须服从组织安排。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商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若引进教师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
引进工作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其他
(一)请报名人员加入QQ工作群(526748493),及时关注群消息,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教师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84886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