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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8 09:5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5-10
注:我院本次聘用制人员招聘仅通过章丘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录用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院,谨防受骗。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聘用制法警2名(男、女法警各1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学专科及以上层次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速录、文秘专业优先;
5.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和看打速度每分钟分别8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6.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9.通过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法院、检察院工作或实习经历的(面试阶段需提供相关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优先。
(二)聘用制法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优秀退伍军人或警务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矫正视力4.9以上,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章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宜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即日起可登录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百度引擎搜“章丘法院”)“新闻中心”栏目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zqfyzp@163.com,请注明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初试人员。2024年5月17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初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初试
参加初试人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携带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身份证、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进行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岗位知识笔试及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分别为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2.聘用制法警进行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岗位知识笔试及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括号内成绩为60分及格线):(1)1000米跑(4'35"),(2)引体向上(不少于9个),(3)俯卧撑(10秒内完成6个以上),(4)10米×4往返跑(13"4)。以上单个项目按百分制记分,4项平均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
初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40分,中文录入、体能测试60分。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初试结束后,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考生按初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经历、家庭关系、工作能力和实绩、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五)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2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依照岗位类别确定,书记员23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法警28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提供午餐及工作制服等。
四、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成绩有效期。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4.本简章由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5833717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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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dcourt.gov.cn/jnanzqfy/386905/386866/1985278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