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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金乡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

发布时间:2021-04-03 15:2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13       报名截止:2021-04-16

  根据2021年度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112名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视为全日制,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金乡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9:00—4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13日11:00—4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4月1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13日11:00—4月17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3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金乡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1年4月20日-24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紧缺专业岗位报名比例为1:2),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金乡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签约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1年4月13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限制户口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2021年4月13日前落户);(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如因疫情等原因造成考试时间变动,将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知识,按医疗、检验、护理、中医、药学五类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卫生系统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有效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考评组。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卫生系统招聘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卫生系统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工作中曾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考察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

  (二)体检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公示聘用

  需要选岗的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选岗后由县卫生系统招聘主管部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县卫生系统招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咨询电话:0537-8729976(金乡县卫健局)

  招聘简章由县卫生系统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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