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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3 09:08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12-31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医学院创建于1952年,现有济宁太白湖校区、任城校区和日照校区,与济宁国家高新区共建教学科技园,占地总面积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
学校是一所以医学教育为主体,医、理、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医科院校,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16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91个实践教学基地。现有19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设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5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卓越医师教育培养计划4项,国家级示范中心、国际合作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23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精品课程等34门。
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0年医学界中国最佳医学院校临床实力排名67位。现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省级科研平台10个,山东省院士工作站1个。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主办《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中华诊断学电子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司法鉴定中心为山东省唯一法医全领域领军机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因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被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宁医学院网站(http://www.jn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疫情和岗位报名情况,适时通知应聘人员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教师1—王**—临床医学)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nmc_rsc@126.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济宁医学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业推荐表,能够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5)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能够体现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只需封面、目录、摘要);
(6)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相应证书、证明。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个人报名电子邮箱和我校人事处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宁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7-3616101
监督电话:0537-3616100
邮箱:jnmc_rsc@126.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济宁医学院
2022年9月22日